什么是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?
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的周期中,符合绿色、低碳、循环要求,并具有原产地特征与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:生态原产地产品既被“原产地”赋予了特有的优秀品质和特性同时其生产、加工等又符合绿色、低碳、节能、循环要求,不会产生破坏生态环境的影响。
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背景
1.顺应国际生态标签制度发展趋势
绿色标志、环境标志、生态标志等制度在全球不断建立。欧盟于 1992年出台了“生态标签”体系,制度的目的是提高生态保护,使产品从设计、生产、销售到使用,直至最后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都不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危害。在亚洲,日本 1988 年启动了生态标志制度,韩国 1992年推出了生态标签制度,泰国 1994 年实施了绿色标签制度。
2.破除国际贸易生态壁垒
生态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,绿色发展、生态环保成为全球的共识,我们必须极大地提高自己的生态环保水平,积极主动地和跨越生态壁垒,顺应世界生态环保的潮流,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。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就是一个顺应时代、有效破除国际贸易生态壁垒的绿色通行证、生态通行证。
3.响应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号召
我国于1996年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,2005年实施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战略,2007年提出生态文明建设,2012年将生态文明纳入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。与此同时,我国 2001年开展原产地标记保护(原产国标记及地理标志),2005年原国家质检总局专项出台总局令第78号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,2012年原国家质检总局专项出台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》,以生态赋能原产国标记,开创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先河。基于以上背景,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。2018年机构改革后,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主动承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,在各相关政府部门、相关专家的大力支持、指导下,持续建立、完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体系,相继发布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,制定了《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》《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》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及评审技术规范》等团体标准,以及一系列规范文件和内部管理体系文件,正式对外组织并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,受到广大社会各界的热烈欢迎和响应。
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工作意义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,提出“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"的发展理念,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持续发展的根本大计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,“推动绿色发展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”“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”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是积极响应习总书记“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”的发展理念,具体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》、《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》等重要政策的实践。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,加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工作力度,树立生态文明的国家品牌,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。同时也是培养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、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、打造真正的“中国品牌”、推动企业产品走向世界、实现产品价值转换的有力抓手。
产品介绍
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,是一项全新的事业。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产品”标志是知识产权,代表一个主权国家的形象,受到国际和国家行政的保护,是对中国创造、民族精品的保护。一切具有实力的企业、外向型企业、排头兵企业、特色精品企业,都应积极申请保护评定。
适用范围
生态原产地产品适用范围包括5项:
(1)原产地标记产品;
(2)原产地名称保护产品;
(3)生物物种起源产品;
(4)具有历史传承的老字号名优特产品;
(5)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。
技术标准
生态原产地产品,首先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绿色、安全、环保、卫生等相关要求,对环境、生态、资源不能产生危害。但在具体制定标准时,有两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。其一,既然产品分类不能过细,那么,在制定技术标准时,总体上应充分集纳体现生态环境的要素条件,高度归纳出最具原则性、代表性、关键性的指标,作具有先进性、通用性的定量标准。其二,在充分体现原产地产品生态环境要求的基础上,同时避免重复性的认证。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,应当属于一种证明性认证,证明产品在质量合格的基础上,产品符合生态环境要求和原产地特征。
(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模板)